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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言 - 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4-12-04点击数:2828
夯实管理基础  加大培训力度
打造高素质的劳动力管理员队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石向东
北京市建筑业职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石向东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筑施工企业推行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类企业资质以来,外地来京建筑劳务即成为我市城市建设的基石。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人员队伍素来有“百万大军”之称,近年来务工人员问题基本保持在50万人规模。建筑业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关系到行业与社会的稳定,更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成为建筑行业管理的基础。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务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我市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劳务管理专业人员队伍。随着北京市建筑业劳务管理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力管理员队伍不断壮大,在规范首都用工市场、保证用工需求、提高人员素质、维护务工人员权益、强化建筑业劳务作业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各项劳务管理制度,为劳动力管理搭建工作平台
2004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总承包企业劳务主管机构下设劳务管理服务中心,二级公司或区域分公司设立劳务管理主管部门,项目部下设劳动力管理员岗位;总承包企业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所属子公司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管理;使用劳务分包企业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根据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数量,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的日常管理;施工项目上的劳务队伍也要配备劳动力管理员,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劳务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发挥劳动力管理员队伍在建筑业项目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为劳动力管理员搭建工作平台:
(一)以劳务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为基础,推进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企业必须对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实行“实名制”管理,将人员来源、劳动关系、培训证书、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信息登记在册。2007年我市以实名制卡为载体,构建信息化系统,形成务工人员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对劳务作业人员务工情况、务工轨迹的把控,同时坚持不懈地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适时调整管理方式;2009年,我们将实名制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延伸,把建筑劳务管理的工作重心下沉到工程项目,通过理顺建设单位、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劳务管理职责,落实用工责任、工资发放及监管责任,督促建立劳务费结算支付月度例会协商制度等措施,预防和化解劳务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劳务企业的准入及信用管理,推进劳务企业的实体化管理
为了杜绝劳务企业的“小、散、差”现象,我市大力推行劳务企业的实体化经营,实施了企业法人谈话制度、施工队长备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制度、建筑劳务基地建设等制度措施,加强了对外地进京劳务企业的监管;通过督促进京施工企业设立党、工、团组织,加强了外施企业内部建设;同时,支持行业协会定期开展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经营业绩和市场行为的记录和综合评价工作,以行业自律形式规范用工市场,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建立了“劳务企业推荐名单”、信用警戒提示企业和人员名单,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清除出本市建筑市场。
(三)深化过程监管,抓好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构建有效的劳务费结算支付保障制度
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规范了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同时积极搭建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平台,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月度对履约信息的统计分析,适时与劳务费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对比,确保隐患纠纷即时发现,防止矛盾累积;通过信息化手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加大了对纠纷隐患的稳控和协调解决力度。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搭建了劳动力管理员工作平台,确立了劳动力管理员的地位和作用。
二、大力开展劳务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把好准入关口
(一)组织开展大型建筑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人员培训
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每年组织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举办劳务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要求各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负责人、劳务企业经理、施工队长、劳动力管理员参加;邀请行业管理专家等为劳务管理人员授课,学习本年度相关国家政策和政府文件,对人工费预算价格、劳务费结算、社会保险制度、施工现场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等各项知识进行培训,促进劳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提升,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二)组织开展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培训
为贯彻《合同法》等法规内容,提高劳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我市还专门开展了建筑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劳务管理机构和劳动力管理员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培训建筑业劳务管理人员10000余人次,通过学习,规范了北京建筑业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
(三)组织开展劳动力管理员岗位培训考核
为提高劳动力管理员的专业水平,北京市对劳动力管理员的考试大纲、试题库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颁布后,我们积极整合资源,结合新颁布职业标准和我市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劳动力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编写了岗位培训教材,完善了试题库建设,建立了行业师资库,规范了各项考试制度,切实把好准入关口。
北京市每年组织两次包括劳动力管理员在内的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考试工作,近年来累计3万人次参加了劳动力管理员的培训,23113人取得了考试合格证书,实现了全市劳务管理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目标。
三、充分发挥建筑业劳动力管理员职能,促进劳务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
(一)组织好务工人员各类培训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操作工人技能培训。劳动力管理员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利用首都高校资源丰富、中央驻京企业和北京各大建筑集团技师资源丰富等特点,聘请行业专家或总包企业“首席技工工作室”的高级技师到施工现场传授技艺新工艺、新技术,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务工人员技能水平;积极在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利用北京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近年来,各级劳务管理机构的劳动力管理员与企业培训学校协作,在施工现场开展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累计80000多人参加,涉及木工、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等14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工三个等级,有78000人获得国家技能等级证书。
二是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提高务工人员文明素养。多年来,北京市劳务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千方百计地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条件。一方面,关心务工人员身心健康,实施“阳光温暖工程”等保障措施,减少高技能人员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他们积极组织务工人员学习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使他们能够融入文明北京,共享文明成果,为社会和谐发展做贡献。
三是开展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依托“农民工夜校”载体,劳动力管理员在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上做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我市出台了《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广泛开展“读一本书、看一张光盘、考一套试卷”培训,统一培训教材,建立起“政府出标准、企业具体落实、一次性记录培训考核结果”的培训机制。培训内容涵盖了岗前安全培训和普法维权知识。三年来,在广大劳动力管理员的认真组织下,系统中记录的参加普法维权培训的人员达220万人次。通过普法维权培训,给务工人员指明了自主依法维权的渠道,积极引导依法维权解决争议纠纷,维护了建筑劳务市场平稳有序。
(二)落实好工程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管理环节
为积极落实用工责任,推进劳务规范化管理,2009年,北京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将管理重心下放到工程项目。根据该通知精神,各级劳务管理机构和劳动力管理员切实担负起职责,在现场积极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配合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无工资拖欠”督查工作,在落实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落实劳务费来源、落实进场工人考勤和工资发放等工作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务工人员权益。目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普遍建立了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对于规范劳务管理,过程中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劳务纠纷调解工作
在当好“劳动争议调解员”、实现企业内部矛盾预警和调解方面,劳动力管理员充分发挥了组织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解的作用。在广大劳务管理员的努力下,劳务纠纷快速调解机制逐步建立,通过引导务工人员走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北京市劳务管理状况逐年好转,务工人员群体性事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各级劳务管理机构和劳动力管理员切实履行“保用工、保工资、保稳定”职责,成为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建设施工作业工人队伍的骨干力量。
多年来,在住建部的有力指导下,我市建筑业劳务管理员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全行业和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加大对劳动力管理员的培养和使用,强化履职能力,使劳动力管理员在现场务工人员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工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首都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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