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home1
home2
home3
交流发言 - 青岛市
发布时间:2014-12-04点击数:3186
青岛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汇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局建管处处长王青炜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局建管处处长,王青炜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提升队伍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一直高度重视建设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与管理,结合青岛建筑业实际,围绕优化产业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与服务,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奠定培训工作基础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针对建筑业农民工数量庞大,流动性强,文化程度较低等突出特点,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从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出发,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为使农民工成为懂技术、守纪律、有作为的产业工人,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青岛市总工会、团市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和维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联合成立了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和维权服务工作机构,负责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工组织起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服务。
2.完善培训、鉴定机构建设,奠定工作基础。根据建筑业从业人员多,建筑队伍分散,经常跨地区施工等特点,在市区内和市郊各区、市分别建立了相应的培训与鉴定基地,目前,全市已有9个培训与鉴定基地,普及到了各个区市,并初步建立了一支素质高、懂法律、熟业务、操作技能强的师资和考评员队伍,目前,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师资和考评员共800余人,形成了科学完善的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体系,为搞好培训鉴定奠定了基础。全市每年培训考核鉴定农民工2万余人。
二、办好农民工业余学校,提高农民工接受培训覆盖率
为全面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我市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职工夜校管理的通知》,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办学范围、课时安排以及软硬件建设、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1.加强硬件建设,实行制度化管理。以工地为单位,在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开办“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其中,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须设立50人以上的教室。教学设备至少配备电视机、VCD、书写板、书报刊物等,并充分利用录像片等形式,培训教育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制度,严把工程开工关口,要求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提供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相关资料,制订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工程一开工就能开展教育培训,为农民工职业培训提供了制度保障。
2.规范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时间。我市颁布了《青岛市建筑工地职工夜校教学大纲》,授课内容包括:职业技能、从业及维权常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文明礼仪、交通法规、健康卫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常用建筑材料特点和性能、成品保护等基本知识培训和教育,并重点抓好“五个结合”,即农民工培训与综合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安全教育相结合、与岗位培训相结合、与班组学习交流相结合、与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相结合,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培训质量。要求每周授课至少2次,每次至少90分钟,每个工人每月保证1至2次培训。
3.明确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到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业余学校实施统一管理,负责配备设施、编制教学计划、调配师资、建立培训档案。建设、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分包单位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农民工业余学校运行情况与  “标准化工地”和“安全文明工地”及其他先进评选挂钩。同时,将农民工业校办校情况纳入对各区、市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及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等的市场主体考核,对办校成效显著的企业、业校和讲师,予以表彰奖励。
4.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培训实效。统一编制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文件汇编和标准汇编”培训教材,并组织专家结合我国建筑业的特点,制作了《建筑施工典型事故案例》DVD光盘,光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进行了分析点评,同时讲解施工人员应注意的安全基本知识,为使DVD教育片发挥更大的教育作用,我们免费发给各施工单位共2000多盘,更加丰富了教学内容,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市每年通过业校对近10万名农民工进行普及性教育培训。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针对建筑业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技术工人队伍结构失衡,我们采取措施,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塑造一批能在施工一线发挥技术带头作用的能工巧匠队伍。
1.广泛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我们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基础知识学习,撰写论文,经初审选拔后,每年推荐1000余名优秀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全省组织的技师培训评审。目前,已有5000余人通过评审,取得技师资格证书,有力地促进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
2.开展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通过积极协调、争取,市城乡建设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的通知》,实施了建筑业农民工享受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示范工程,部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了技能提高培训。示范工程的实施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农民工的技能提高,逐步建立一支与建筑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我市每年开展建筑业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技能大提高活动,经过层层选拔,一批能工巧匠脱颖而出,并进行了表彰和奖励。通过历次大赛,已产生技师和“青岛市技术能手”108名,“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26名,高级工846名。并有16名选手获得“山东省建筑行业技术标兵”称号;8名选手荣获“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5名选手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5人获得了山东省首席技师;另有3人荣获“全国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当选省党代会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建筑工人学知识、学技能的新高潮,为提升我市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营造精品工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2012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实行建筑务工人员职业技能等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自2013年开始发布了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工资市场参考价,并定期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更新,为建筑业企业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工资参考标准。在收入分配上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根据技能等级和贡献大小确定收入的分配制度。引导施工企业逐步建立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机制,鼓励、激发建筑工人参与技能培训的主动性,使建筑工人真正实现体面劳动,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投身建筑行业,努力破解用工难问题。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培养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进行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加分激励,有效促进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营造拴心留人的用工环境。
四、创新技能培训鉴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
1.实施送教上门,树立为企业、为学员服务的意识。关键岗位的培训,要求各培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无培训能力的市郊各区市,采取了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报名,进行日常管理,由经考核合格的培训学校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送教上门,既节省了学员的时间和交通食宿费用,又得到了企业和学员的一致好评。
2.改革培训鉴定机制,解决工学矛盾。为调动企业及农民工培训积极性,解决工学矛盾问题,根据建筑工地特点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近年来,我市对工人培训、鉴定的模式进行了改革,将培训、鉴定的重点下移至乡镇、企业乃至施工现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组织普工和初、中级技术工人培训,建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接受企业委托到企业或施工现场进行考核鉴定,实现由政府主导培训向企业自主培训和联合培训转变,由集中培训、鉴定向上门培训、鉴定转变,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农民工。
3.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我们通过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在建立和完善了各类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数据库和从业管理人员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技术工人信息系统,实现了技术工人的网络化管理及网上查询,避免了人员频繁流动造成的重复培训问题,有效解决了人证不符的现象。目前,我市的技术工人信息系统中已录入24.6万持证技术工人信息,为工人就业和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了便利和依据。
4.实施全方位联动,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一是我市出台的《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将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列入了对企业进行的市场行为量化信用考核,凡发现持证人员配备不全或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将在对企业的考核中予以扣分,另外,还与企业投标挂钩,在企业参加投标时扣除相应分数;二是将持证上岗与企业资质考核挂钩,持证上岗作为企业资质考核重要指标,凡发现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关键岗位持证人员不达标、劳务分包企业技术工人持证人员不达标的,均要求限期整改,方可通过企业资质考核。三是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根据我市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鼓励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建筑工程被评为标准化示范工地除为企业考核加分外,同时,将作为市优、省优、国优及省级、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的前置条件。而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选时,将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列为同等重要的位置,持证上岗达不标的,将一票否决。
5.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保证持证上岗。每年的春季和秋季组成多个检查组,到全市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两次持证上岗专项检查,严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全局各职能部门高度联动,全方位监控,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将施工现场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必查内容,持证上岗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另外,实行持证上岗审查备案制度,规定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交持证技术工人名单,由建设监理对工人持证情况进行审查,把持证上岗管理落到实处。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编辑:夏阳)

联系方式
研究与出版物
下载

友情连接

建设部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 中国建筑学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网 中国建设教育网 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 中国安装协会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中装新网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家居网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关于我们| 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技能鉴定| 教育培训| 会员登录| 合作加盟| 网站管理

主办: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京ICP备16012005号-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大院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15188/1788
Copyright © 2014- ccl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19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190号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