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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人事司副巡视员陈付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12-10点击数:3038
我国建筑工人技能培训调研情况
(根据现场讲话整理)



同志们:
大家好!很高兴借重庆现场会的机会,与大家沟通交流,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教育培训工作。为掌握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现状,充分发掘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今年6月-7月我们组织了5个调研组,分赴重庆、福建等10个省(市、区),对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了很多问题,也得到了很多经验,现将调研成果与大家探讨交流。
一、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和鉴定情况
目前,全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约有4450万,其中农民工占80%以上。建筑工人队伍具有老龄化严重,文化水平较低,流动性较大,群体性较强等特点,给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近些年,我部加强建筑工人培训鉴定工作力度,从2003年到2013年培训和鉴定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13年年底,已累计培训建筑工人约1409万人,鉴定约954万人。根据此次调研统计,58%的建筑工人获得技能的途径是“师傅带徒弟”,说明建筑工人更注重实践学习,技能提升源于不断的反复操作。进入工地后,80%以上的建筑工人接受过在职培训。主要有两种培训形式:一是在政府定点机构,由建设行业职业培训中心或委托职业学校组织技能培训。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累计建立培训基地1369个。二是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初步操作技能。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地累计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15.7万余所,培训农民工2363.9万人次。
二、各地在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方面主要做法及经验
近些年,针对建筑业产业规模大、从业人员多、技能水平低的实际,各地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积累了很多优秀的经验和做法。
(一)努力健全培训鉴定管理体制
调研省(市、区)大部分都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培训鉴定体制,实行省、市分级管理。省级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评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各市区设有技能鉴定点负责本地区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了保证培训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各地正逐步提升培训和鉴定机构软实力,强化培训机构师资建设,组建考核鉴定专家库。
(二)研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调研省(市、区)均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动和规范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如: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执行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人社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业技师培养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等。
(三)积极探索突破经费瓶颈
重庆市、湖北省孝感市等试行教育培训经费统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对新开工项目总包单位实行预缴纳教育培训经费制度,并将预缴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区县安管站开工条件审查中。内蒙古住建厅与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实施了“建筑业农牧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在就业培训方面的财政补贴1.1亿元,共培训11.7万农牧民工。
(四)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重庆、福建、内蒙古、江苏、湖北等省市搭建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了建筑工人技能培训鉴定信息和人员备案信息的互通,为规范培训与鉴定管理、掌握从业人员结构比例及劳动力流动规律、强化持证上岗监管等工作提供全面实时的数据资料。
(五)努力提高企业和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一是深入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山东省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活动,培养造就了一大批行业高技能人才,有效促进了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二是努力健全用工激励机制。山东省青岛市从2013年4月开始发布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工资市场参考价,逐步建立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机制,激发建筑工人参与技能培训与鉴定的主动性。三是结合实际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重庆市将务工常识与法律知识纳入理论教学内容,增强了培训内容的实用性;河北邢台市建立了农民工网上培训学校,有效整合教育资源,解决了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力量薄弱难题。四是积极解决工学矛盾问题。部分省市采取了送教上门的方式,即将培训点设在施工现场,既方便了工人又联系了实际,缩短了培训取证时间。
三、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虽然各地在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难题亟待解决。
(一)管理体制不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多年来由于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等问题,影响了建筑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大规模的培养。虽然核发人社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了一证双印的管理模式,但未能从职责分工上实现制度化,省级层面很难实现行业对接和行业管理。同时,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存在工种少、费用高、周期长、鉴定与实际工作脱节等问题,导致大部分省市仍在使用原建设部颁发的技能岗位证。
(二)培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缺乏政策支持,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只用工,不养工”。建设系统只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管理中对技能人员有持证数量要求,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对不属于本企业的建筑工人特别是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培训积极性不高。二是建筑劳务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实力进行培训。许多施工劳务企业只是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劳务层基本为“包工头”形式作业队,造成了建筑劳务市场的无序竞争,使得培训主体责任无法有效落实。
(三)培训鉴定经费短缺
一是缺少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申请国家相关培训补贴困难。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缺乏专项资金,而财政对农民工培训项目补贴,主要由其他部门掌管,建设行业农民工培训很难足额、及时享受到财政补贴。二是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不到位且很少用于一线工人培训。施工劳务企业生存困难,难以提取教育经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自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很少用于一线工人培训。
(四)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一是监管责任不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因职责划分不清,导致配合不到位,造成对一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的缺失。二是缺少对项目上的实际持证人员监管。目前劳务资质标准主要强调企业拥有持证技术工人的数量,对项目实际上岗人员的数量及持证要求缺少标准,一些企业在组织人员参加技能鉴定后,会统一管理证书应对职能部门的检查,而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也加大了持证上岗的监管难度。
(五)建筑工人主动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一是缺乏必要的行业准入政策。建筑行业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就业门槛很低,大量农民工往往是放下锄头砌砖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就进入施工现场。二是“用工荒”显现。建设行业劳动力已由过剩转为短缺,使得无上岗证者不仅可以在建筑行业自由就业,而且与持证者基本无收入差距。三是工资与技能鉴定等级不挂钩。建筑工人参加培训主要是希望通过提高技能而增加收入,然而目前建筑市场的计酬方式多根据劳动量计酬,与技能等级不挂钩,使得建筑工人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提高技能水平。四是工学矛盾较为严重。建筑工人普遍认为参加培训会失去就业岗位、影响收入,因此上班时抓紧一切时间赚钱,下班后主要是休息或外出处理个人事务,不愿意再参加培训。
四、构建现代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的几点思考
(一)理顺管理体制
要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的积极性。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一些地区仍然处于过渡期。因此,针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确有困难的省(市、区),可以考虑继续实行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并将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改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出台相关政策意见
一是要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主体,应对自有工人的技能和岗位培训负责,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建筑工人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实施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二是要研究建立建筑施工现场生产人员配备标准,不同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相应级别技术工人,主要生产岗位必须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三)保障培训经费
要加强引导和监管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对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
(四)推动培训社会化,鼓励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工人
鼓励行业社团、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专业机构等教学力量进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市场,推动技能培训社会化,以提高技能培训与开发的实际效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通过积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培训基地、师傅带徒弟、现场培训、购买社会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建筑工人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其满足工作岗位要求。并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对项目班组长进行结构化培训,提升项目班组长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鼓励企业与建筑类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借鉴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培养产业化工人,推动实行现代学徒制度。
(五)开展技能竞赛,加大行业技术能手培育力度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建设行业各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国际、省际之间技术交流,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及交流,造就一批行业高技能人才,带动整个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加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力度,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引导行业工人积极主动地学习钻研技术,营造尊重知识、崇尚技能、岗位成才、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记者:张素娟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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