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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劳动学会第六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2点击数:4904
各位理事、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
    我受中国建设劳动学会第六届二次理事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学会自2014年8月19日换届以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和人事司的关心、支持下,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学会换届为契机,以服务于政府、行业、会员为宗旨,在参与部关于我国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情况调研及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业务发展渠道,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建章立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完成了学会换届,各项基础性工作启动有序。
    学会第五届理事会自2006年2月换届至2014年,已届满延期四年。为做好学会换届选举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曾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学会的职责与定位、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会员单位的组成等进行研究部署。其中,对学会的定位与职责有明确界定即:“以承担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培训考核及相关工作为主,兼顾其他延伸工作。按照司里意见,学会对换届工作进行认真准备,经过精心策划筹备,于2014年8月19日在京召开了学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和新一届理事会。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同志在致学会换届大会贺词和人事司副巡视员陈付同志的讲话都对学会做好部赋予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选会长鞠洪芬同志代表新一届领导班子,对全体会员的信任和支持表示了真诚地感谢,同时承诺努力工作、不负众望。会后,及时召开了第六届一次会长会议,对学会所面对的新领域、新环境、新任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确定了学会起步工作思路与设想。同时,强调学会工作要凸现“服务”的理念,按照部赋予和委托学会的职责及任务,从抓基础性工作入手,以强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通过一件一件事做起,来推动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各项基础性工作就绪:
    (一)各项办公条件及设备设施配置到位。根据学会职责及本届工作目标,租用了42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办公设备设施,创建了门户网站(网址:www.ccla.com.cn)并实现光纤宽带的接入,开展了与业务相关的信息软件研发,安装了室内外视频监控系统等,为学会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秘书处工作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一是选聘了十几名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实践证明,他们热爱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于团结协作精神;二是设立了办公室、信息部等六个职能部门,并明确了任务,责任到人。三是制定了学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十几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学会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创办了学会会刊《中国建设劳动资讯》,设有高层部署、政策解读、国际视野、领袖魅力、人生感悟、哲理故事、行业动态、实践与思考、会员聚焦、工人之家等10个栏目。会刊坚持围绕着部的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方针、为会员单位搭建学习、交流、借鉴、合作的平台。同时,为确保会刊稿件来源,学会将根据通讯员管理办法组建通讯员队伍,希望各会员单位大力支持,踊跃投稿,因时间问题,第一期还有许多不尽意的地方,敬请大家多提意见,共同把学会会刊办好。
    二、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换届后的学会大部分工作是从零开始,这就要求学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每一项工作。
    (一)围绕部里任务和学会职责开展调研工作。
    1、参与部“我国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情况的调研”。部人事司为掌握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现状,充分发掘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于2014年6月至7月组织了5个调研组,分别赴10个省市,对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情况进行调研。其中,2个调研组分别由我和副会长刘晓初为组长,由部人事司、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等单位组成,分别赴江苏、山东和河北、辽宁省市开展调研工作。共听取近20个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走访了7个工地、5个建筑企业和相关培训鉴定机构,收集整理了700多份调查问卷,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此次调研工作得到所到之处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安排周到、内容丰富,收获匪浅,使我们不仅加深了对行业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基本情况的了解,也为学会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围绕来信来访,开展行业诚信服务调研工作。学会换届后,陆续接到各地有关单位和个人,询问或投诉某些机构开展职业培训鉴定工作情况,及证书的真伪等问题。据此,学会在10月份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社会上包括北京、河北、沈阳、广州、合肥等地多家单位和个人冒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学会的名义,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站开展培训,发放伪造的建设类《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还有的以学会名义建立相关网站,对外宣传,牟取利益;更甚者有的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时,未经培训买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这些行为不仅涉嫌违法,也严重损害了部和本会的声誉。针对上述情况,学会对已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采取了果断制止措施。如此同时,学会对此也进行了认真反思,查找问题的结症。
    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由于当时部里没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训与鉴定工作主要由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实施。2004年,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实现自律管理的要求,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改变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管理方式的通知》(建人教﹝2004﹞104号),明确规定“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管理工作移交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并负责证书监制和管理”。目前大部分省市仍在使用原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指导委员会(该机构已撤销)监制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因缺乏统一的管理,致使培训与证书核发工作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因此,对于上述问题的发生,不管有多少理由或原因,本届学会都应依据原建设部(建人教[2004]104号)文件和部赋予学会的职责负起责任来,几个月来,学会从抓建章立制入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办法和配套措施,拟在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未出台之前,按照部文件规定,使用由原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指导委员会监制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改版为由中国建设劳动学会监制《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这样既可遏制培训市场的混乱现象,又可规范行业职业培训与考核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同时,根据部新版“合格证书”设计要求,改版后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修改了内页内容、增加了二维码和查询网站)为新版“合格证书”出台接轨做好了准备。
    3、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管理相关政策咨询与服务工作。2014年11月20日,大连市建筑工程劳保办初家君主任带队,市建委政策法规处、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等部门有关领导一行5人来学会,就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管理地方立法及未来发展等问题进行调研。会后,我们与人社部有关司局的领导就相关政策进行了咨询。最近,人社部、住建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建筑业农民工都将被纳入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工单位参保的特别是农民工,可按建设项目参保。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为落实的项目,不予发施工许可证。该意见的出台,我们应在足额缴纳建筑工人工伤保险费用的来源上思考问题,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积极参与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部人事司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了对该《意见》的起草工作。根据人事司的意见,学会起草了《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岗位培训考核管理机构评估办法》,并与《意见》一并提交部人事司于2014年10月12日在京召开的部分省市主管部门人事教育处长会进行讨论,会后,又在学会班子成员及部分会员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大家的意见又进行了多次修改。三个办法不仅是学会贯彻落实部《意见》的配套实施办法,也是作为学会在部《意见》未正式下发之前,开展行业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今天也提交会议讨论,请各位代表多提意见。
    (三)完成了部人事司交办的关于2014年度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申报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组织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部赋予学会主要职责之一。学会根据部相关要求已着手组织相关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四)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据统计数字显示,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4500万,其中,农民工人数达3600万人。从调研情况看,这支队伍不仅具有人数多,流动性大、群体性强等特点,确实还存在着就业的基本情况信息缺失和盲目流动和无序发展的状态。因此,学会克服艰难,下大力气坚持把开辟信息渠道和搭建交流平台,作为学会起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来抓。到截止目前,已完成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架构体系的设计。
    总体目标:建立实名制的建筑工人信息库,实现其结构比例和流动情况分析服务;建立培训考核结果信息库,为考培行为的决策、引导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全国统一的考培机构、专家、考评员备案信息库,实现考培资源配置合理性统计分析;建立统一的线上线下视频培训课件、培训大纲、相关标准、试题库等;搭建为从业人员就业与企业用工的劳务市场服务信息平台。
    架构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一站二台三系统”,即:“学会门户网站”;“远程视频培训课堂”和“建筑业劳务市场”平台;“建筑工人岗位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含证书管理子系统)”、“职业岗位考培资源配置管理系统”、“第三方机构管理平台接入接口系统”。其中,“建筑工人岗位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已完成上线,其他系统正在开发过程中,预计在2015年第三季度基本完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深感学会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由于目前学会的主要工作都是从零起步,又无资金支持,在开展工作中确实遇到了不少尴尬问题;对如何加强会员单位间的沟通与交流,拓展为会员服务的渠道等尚待开通;会员单位少、覆盖面窄。学会有些工作还有待完善加强,如已建成的门户网站,信息量还不大,更新不及时,使用频率不高;证书管理平台虽建成上线,但其功能系统运行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还待实践检验;按照目标相关系统软件的开发还需加大力度,存在着资金短缺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会后加以解决。希望能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共同为学会的发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学会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5年工作建议
    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学会工作应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和变化,紧紧把握好时代主线,认清形势任务,围绕着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中心工作,完成好本职工作,现对2015年工作提如下建议:
    一、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学会已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理论研究活动的通知》,希望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同时,也希望大家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王宁副部长对关于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时提出的“搞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元化建筑用工体系。健全劳务人员培训与技能鉴定机制,建立统一的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等要求,组织开展研讨,积极探索、构思工作思路。同时要围绕着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拟召开部分省市专题研讨与交流,力争使此项工作有所突破。
    二、围绕部人事司关于建筑工人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精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依据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各省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在部新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未出台之前,做好《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监制、编号与管理工作,完善网络查询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二是根据学会《关于申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岗位培训考核管理机构的通知》要求,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省、直辖市级住房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考核管理机构的申报评估等工作。
    三、做好部人事司委托承担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商、协作、协调,凝聚力量,整合资源,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手段。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光靠传统的办公方式来推动学会工作是难以适应的,因此,2015年应按照学会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和架构体系加紧推进,做好为各培训考核机构考核结果网上录入的技术操作与咨询服务工作;,尽快完成“远程视频培训大课堂”系统软件的开发,同时,尽快完成组织建筑工人培训大纲的编写,选聘资深专家授课并完成课件的制作;启动依托各地业余学校、培训基地等载体齐联动,线上线下促培训活动;完成“建筑工人网上劳务市场”系统的开发,为促进建筑业劳务工人员培训和就业提供服务
    五、积极拓展发展会员的新思路。学会发展的基础在于会员,也是学会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关键所在。学会原有会员单位,除个别企业外,基本为各地建设工程劳保办,范围窄且数量少。随着学会职责的变化,会员单位范围会不断扩大。除各地职业培训考核机构、职业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相关建筑企业也将会成为学会的会员。当然了,前提是学会要有作为,要有影响力和号召力。同时,也加强与广大会员单位的彼此间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推动学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出谋划策。
    六、全力做好会员服务工作。通过学会网站、会刊以及相关活动为载体,积极为会员单位搭建业务交流、学术研究,以及会员及会员间的学习互动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各会员单位好的经验与做法,做好相关问题的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促进共同发展。
    七、加强学会领导班子建设。这是确保学会工作持续深入与卓有成效开展工作的组织保障。学会将根据2015年工作计划,实现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体现民主办会精神,努力探索与开拓学会工作新路子。2014年6月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印发后,有个别班子成员反映存在着重新选择兼职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学会建设和工作进展。对此,我们表示理解并会妥善解决,如果因清理工作需要,对选择不再担任学会领导职务的同志,学会将根据所提交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相关离任、增补等相关手续。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学会将面临着更艰巨的任务,有许多工作要做,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勇于实践,为住房城乡建设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做出贡献。

                                        鞠洪芬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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